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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那么此时的轩尼诗道则预示着港城即将进入的服务业至上、消费主义盛行、高度国际化的时代。
    宋千安感觉到血液的沸腾,有种命运的推背感,让她一定要做些什么的干劲。
    她的脑子里冒出了无数种服装样式,职场大女主风的西装,宽腰带勒出腰线,干练又强势。
    雅痞浪子中性帅的风衣,花衬衫、墨镜、皮夹克,以及西装马甲,雌雄同体,既帅气又妩媚。
    高腰喇叭裤、牛仔夹克、印花或条纹t恤、运动夹克、乐福鞋,帆布鞋等等复古休闲风··
    以及宋千安最擅长也最喜欢的,浓郁港式性感明艳女神风,红色吊带裙,露肩装,开叉长裙等,面料要用有光泽的丝绒或者缎面,要华丽性感。
    宋千安偏头看向街景,车窗上倒映着她脸上自信昂扬,铮铮向上的笑容。
    “妈妈好开心。”
    “嗯,墩墩开心嘛?”
    墩墩小手握着圆片项链,一甩一甩,奶音欢快:“开心。”
    他手上的镯子被宋千安收起来了,接下来去的地方不适合戴。
    车子往回走,经过弥敦道时,宋千安让司机拐了进去。
    这条街的景象如昨日一样,人来人往,各色各样的人混杂在其中。
    金店门前依旧有着魁梧的保镖把守,还有几个穿着警服的警察刚刚巡逻结束,坐着警车离开。
    车子在停车位停下,这里人多,没办法停在店门口。
    宋千安下车,牵着墩墩往往大型中药铺走去。
    昨天她就看见了,不过没来得及进去看看。
    “妈妈,我们要给陈太爷爷带礼物吗?”
    陈老在中医馆,还带着墩墩认过药材,因此墩墩一看到中药铺,脑子里就想到了陈老。
    “算是吧,我们来看看这里的药材有什么不同。”
    她也不是来挑药材,毕竟她不懂分辨,不过需要了解一下药材的市场价和变化。
    “我也看,我帮妈妈看。”墩墩抬起小腿,迈上台阶,自告奋勇。
    “好,墩墩也看。”
    中药铺位于骑楼建筑内,门前有宽阔的回廊,既方便顾客避雨遮阳,也让店内的生意延伸到了街道上。
    走近店里,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气瞬间缠绕上来,同时耳边传来木抽屉推拉的声响。
    抬眼望去,整面墙立着密密麻麻的小木抽屉,上面贴着印着金色字体的标签,写着各种药材名称。伙计正熟练地在这些抽屉间穿梭,快速抓药。
    “妈妈,那个葫芦比我的大。”
    墩墩一眼就看见了柜台上摆放着的巨大铜制葫芦。
    宋千安也看见了,并且知道这个代表的是什么,“嗯,这个葫芦是摆件,同时也代表悬壶济世。”
    墩墩摇摇头:“不懂呀。”
    “意思是表扬医生救人的。”
    “自己表扬自己吗?”墩墩仰着头,稚嫩的童声充满着疑惑。
    宋千安摸摸他的脑袋,带着他往前走了两步。
    药铺里还有坐堂中医师,看完病直接让伙计拿药。
    店内除了中药香,还有一股掺杂着苦味的味道,这味道瞬间让宋千安回忆起万恶的广式凉茶。
    比在寒风凛冽的冬天要早晨五点钟起来骑着小电驴去上班被那无情的冷风像刀一样从脸上割过最后领工资时入帐两千五的牛马的命还苦。
    可凉茶尽管苦,客人还是很多,三三两两地聚在隔壁的凉茶铺里聊家常。
    这些都是一家中药铺经营的。
    宋千安几眼打量完,往药材的柜台走去。柜面上摆着常见常用的药材,花旗参,枸杞,陈皮。
    “你好小姐,需要补品还是药材?”
    宋千安的目光从柜面上的药材转到伙计的脸上,“我想了解下贵店的药材批发采购。”
    从店铺的经营效果来看,这家店的运营模式已经成熟了。
    伙计听闻,脸上没有惊讶,礼貌地请她移步到办公室谈。
    谈得过程很快,了解了价格,宋千安接着了解药材的品质。
    虽说这里的人做生意最是要讲究诚信,但宋千安平时都不太信任人,更别说跟钱相关的人和事了,一定要慎重谨慎。
    到了药材区,墩墩说话算话,真的踮起脚,伸手拿起药材,手指戳戳捏捏,像是在感受手感,然后又放到鼻子前闻闻,好几样药材他都这样操作。
    宋千安耐心等他看,和伙计聊一些更加细节的问题,直到墩墩给出答案:“妈妈,这些都好。”
    宋千安没太在意,应声道:“好。”
    伙计的眼神却两次落在墩墩身上。
    宋千安没有着急下订单。这只是一家中药铺,如果她确实要在港城定一批药材,那肯定要多看几家。
    从中药铺离开,穿过回廊,跨出大门下了楼梯,时间来到了下午,太阳更大了。
    “妈妈…”墩墩仰着头正要说话。
    话才刚出口,前方异变陡生。
    第581章 跌钱党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一个穿着白色的确凉衬衫、夹着旧式人造革公文包的中年男人,正从人群中匆匆走过。
    许是走得急,一个鼓鼓囊囊的土黄色信封,从他腋下或口袋里“啪”地一声滑落,掉在略有积水的行人路上。
    那男人浑然不觉,身影迅速没入前方一家电器行门口看热闹的人堆里。
    而距离他很近的穿着卡其色的行人瞧见了,眼睛睁大,下意识往前挪了半步。
    而几乎在同时,对面一位穿着蓝色布衫的行人也瞧见了,且动作更快一步,一步抢上,脚尖一勾一拨,那信封便到了他手里。
    他迅速捏了捏信封的厚度,脸上瞬间涌起一种混合着惊讶与狂喜的红晕,随即抬眼,目光精准地锁定了卡其色的行人,一位中年男性。
    他凑过去,压低声音,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快速说:“喂,阿叔,你见到啦?那个衰仔掉的!”
    他晃了晃信封,捏得紧紧的,“厚厚一叠,怕是够我们……嘿嘿。”他挤了挤眼,做出一个分钱的手势,“见者有份,别声张,找个地方分了它。”
    他看着年纪不大,身形很瘦,骨架也小,小麦色的皮肤,眼睛亮得惊人,
    中年人从他出现后就吓了一跳,目光下意识跟着那厚厚的信封转,脸上出现一种混杂着惊愕、狂喜和本能警惕的复杂神情。他攥紧了手中的手提包,嘴唇动了动,“不用,不用··”
    青年被他的反应惊讶,怀疑地扫视他,眼珠子一转:“你唔要啊?那你不会说出去吧?”
    中年人大约是不想招惹麻烦,他后退半步,“不会··”
    二人短暂的交流原本并没有引起什么人注意,直到刚刚丢了钱的白衬衫男人满头大汗、一脸惶急地折返回来,目光焦急地四下扫视,嘴里不住念叨:“死咯死咯!我的钱啊!我给老母看病的救命钱啊!”
    他一眼看到卡其色衣服的青年和中年人,立刻冲过来,带着哭腔:“两位好心人,有没有见到一个信封啊?厚厚的,我全家积蓄都在里面,我老母等着钱开刀噶!”
    宋千安就是在这时候带着墩墩从中药铺出来的,此时已经有不少行人驻足在看热闹了。
    那青年反应很快,突然挺直腰板,脸上换了一副同情又坦荡的表情,主动把身上的口袋都翻出来:
    “阿叔,我没见到哦!你看,我身上干干净净!我係良好市民来的!”
    翻完自己,他立刻把灼灼的目光投向中年人,尤其是他手里那个半旧的黑色人造革手提包,话里有话:“这位阿叔,你看这位大哥几惨。你要是捡到,就还给他啦,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你说什么?”中年人错愕,眼睛看向他的手,而青年的手上,此时什么都没有。
    失主像是听进去了青年的话,眼睛往中年人的手提包上看,哀声道:“先生,求求你,看看你的包……是不是不小心混进去了?那钱对我真的很重要噶!”
    他一边说,一边看似无意地靠近,与青年隐隐形成了夹击之势。
    “这条街上这么多人,你凭什么认为你的钱就是我拿的?”中年人的声音冷了下来。
    “我刚刚走的就是这个位置,我走的就是这个位置,前后都没有一分钟的事情啊!”失主被焦急的情绪占据了大脑,重复了两遍。
    青年像是在看好似一样:“阿叔,如果你捡到了,就还给人家吧,积下阴德,港城的香火好灵的喔!”
    中年人不知道青年人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明明是青年拿的钱,为什么一瞬间就不见了,总不能他凭空把信封变到了他的手提包里?
    “那是我老母的救命钱来噶!有点公德心,发下善心行不行?就让我看一下。”
    失主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满脸焦急地恳请中年人,“就算真的在你的包里,我都不会计较的,我多谢你,我还赶着去医院交钱的。”